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2025年一季度例会,确定当前普通型人身
专家介绍,研究值融合5年限之上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限银行定期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领域利率变动与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状况,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每个季度公布一次。这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第二期研究值,较2.34%的第一期研究值下调21个基点。
“第二期研究值进一步下调,说明市场利率及保险行业市场环境正在快速变化,人身险公司应具备相应快速调整和应变能力。”业内人士认为,落地到产品端,人身险公司须加快浮动收益型产品转型,并不断的提高新产品研发能力,才能更好应对市场变化和监督管理要求。
根据监管要求,人身险公司应加强趋势性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当人身险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研究值偏离达到25个基点及以上时,须进行相应调整,并且同步合理调整分红型、万能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
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目前,人身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普遍执行这一标准。
业内的人表示,普通型保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上限,偏离第一期研究值15个基点,偏离第二期研究值37个基点,尚未到达连续2个季度偏离达到25个基点及以上,所以并未触发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调整条件,预计大部分人身险公司预定利率最高值都会维持当前水平不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预定利率参考了多种长期利率指标,增强了保险行业与金融市场的联动,将促进保险公司更从容地开发产品,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作为一种定价指标,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本应综合反映市场利率水平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业内人士表示,过去,保险公司出于竞争考虑,普遍以监督管理要求上限定价,并未根据真实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公司预定利率水平。如今,人身险行业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已建立,将推动保险公司定期回溯产品预定利率水平,并作出动态调整,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产品定价从始至终保持在合理水平。
加快发展浮动收益型产品已成为多数人身险公司的选择。中国人寿总裁利明光表示,今年以来,公司大力推动浮动收益型产品发展,浮动类型产品和业务占比快速提升。新华保险总裁龚兴峰表示,公司将加大浮动收益型保险业务推动,重点加大分红型产品转型,不断推出新的分红型产品,聚焦养老财富管理功能,形成超高的性价比、有特色的保障产品组合。
截至4月21日,2025年以来保险行业新备案的230余款人寿保险产品中,分红型产品占比近四成。
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郭晓涛表示,在预定利率持续下降的基础上,分红险在公司产品中的占比会持续增加。从全行业中等水准来看,预计分红险占比会在50%以上,从现在的发展状况来看,基本符合预期。
多家保险公司表示,将重视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预定利率研究值走势,及时跟进市场利率变化,结合行业发展和自身经营情况,研究调整产品定价,不断的提高负债质量,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管理,推动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