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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与支付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应用研究

时间:2024-12-18 03:55:17 作者:新万博网站网页版 点击:1 次

  

【行业观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与支付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应用研究

  当前,个人信息保护与支付科技创新的融合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本文通过对二者发展历史的概览,分析当前的发展现状,深入探讨支付科技在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中的应用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进一步提出行之有效的未来发展路径与策略。

  政策发布与法律和法规修订。近年来,我国在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与法律和法规修订,构建了全面的政策体系。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为各行业确立了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填补了立法空白,并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共同形成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安全的顶层设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2月发布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和操作标准。在此之后,为增强法律救济途径,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在诉讼立案中增设“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纠纷”案由。今年11月1日,《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要求特定主体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进一步强化了信息管理的规范性。这些举措共同促进了我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技术突破。自2000年代初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我国不断普及,金融行业已逐步实现支付结算的电子化全方面覆盖,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以电子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银行内部支付系统(ATM机、转账系统等)电子化。在此背景下,第三方支付结算方式应运而生,并依托电商购物、聊天交友等多元化场景,以其便捷、高效的支付优势于2005年至2015年期间实现井喷式发展,助推互联网线上支付和移动支付迅速进入大众视野,逐渐改变了现代消费者的支付习惯,并成为中国主流的支付方式之一。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真正开始启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工作,目前已覆盖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服务、金融信贷等多个服务场景。

  行业自律加强。一是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内部管理情况,定期发布通知、指引或风险提示等文件,要求金融机构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与能力。同时,提出标准化组织、行业自律组织及监督管理的机构全面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配套措施,将个人信息安全与国家标准融入金融机构合规体系中。

  二是金融机构与其他行业的合作与共享持续加强,逐步构建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生态体系。通过加强监管合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打击网络犯罪等手段,形成合力共同应对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挑战。

  三是结合行业实际和实践经验,自律组织制定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或指引,由成员机构遵守并纳入总体管理体系大框架,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具针对性的指导。

  用户需求的日益增长。随着支付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支付结算需求不断增长,其对安全、便捷支付方式的要求也日益提升,各类支付、金融业务向线上转移,个人金融信息数据呈现指数级增长。一方面,支付科技创新为用户提供了支付场景的多样化与便捷化,也为获取和收集复杂、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提供了便利。同时,支付业务所收集和处理的信息涵盖了用户身份信息、金融账户、支付交易行为等敏感程度极高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个人信息使用、盗取成本逐步降低,网络攻击手段也日益多样化和隐蔽化,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

  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支付创新科技不断涌现,促进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移动支付、人脸、指纹生物识别等新兴支付方式极大地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与使用感,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个人信息不当收集、使用、泄露等问题日益严峻,公众也越来越关注个人信息保护。为此,支付机构正不断探索支付科技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融合发展路径,利用先进、多样的技术手段,有效降低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提升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随着支付科技创新的深入发展,各国政府和监督管理的机构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为个人隐私信息在支付各环节的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法规规范了支付机构的行为,也加强了对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技术驱动的支付创新。一是移动支付技术创新。移动支付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手机等移动电子设备即可完成各类支付操作,极大地提高了支付的便捷性。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智能手机用户线下移动支付业务渗透率已超过九成,位居全球前列。其中,二维码支付、NFC支付、生物识别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不断涌现,并逐渐成为主流。

  二是数字人民币的普及。作为支付领域的重大创新,数字人民币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作为支付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之一,其正在逐步改变金融领域的支付格局。数字人民币具有法偿性和稳定性,能够实现跨境支付的实时清算和结算,降低交易时间和成本,提高支付效率。此外,数字货币的普及还将推动金融服务的普惠化,实现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覆盖“最后一公里”。

  三是区块链技术发展与应用。该技术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在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有助于提升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在支付领域,区块链技术可用于构建安全可靠的支付网络,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用户信息的匿名化处理,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益。通过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支付网络,可以实现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验证,降低欺诈风险。同时,区块链技术还可以用于数字身份的认证和管理,为支付安全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四是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可以用于分析用户行为模式、检测异常交易等,从而及时发现并阻止潜在的欺诈行为。这些技术能够自动学习和适应新的欺诈手段,提高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市场扩展与场景融合。支付科学技术创新已经渗透到零售商超、交通出行、医疗教育、生活缴费等多个领域,移动支付在零售领域的普及率极高,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随着跨境电商市场的快速发展,跨境支付需求不断扩大,支付机构与国际清算组织、海外银行合作,提供多币种、多渠道、多场景的跨境电商支付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在购物、旅游、汇款等多方面的需求。

  安全与稳定性提升。一是生物识别技术。生物识别技术通过识别个体的生物特征来进行身份验证,如指纹、面部、虹膜、声纹等。这些特征具有唯一性和难以复制性,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支付领域以增强安全性。生物识别技术能够确保只有合法的用户活体检测后才能完成支付操作,极大地提升了支付的安全性,降低了账户被盗用或欺诈的风险。目前,随着技术发展,生物识别技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也在不断提高。

  二是隐私保护技术。随着支付科技创新的提升,个人隐私保护也日益受到重视。通过制定隐私保护协议与标准,规范支付机构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的行为准则和技术要求,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如采用国际通用的隐私保护标准,如GDPR,来指导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三是多重身份验证。多重身份验证(MFA)是支付安全领域的另一项重要创新。除传统的密码验证外,多重身份验证还要求用户提供额外的验证信息,如,手机验证码、安全令牌等。多层次的验证机制能够显著提升账户的安全性,即使密码泄露,不法分子也难以通过其他验证手段访问账户。

  四是实时交易监控与风险评估。现代支付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能够实时监测交易行为,较准确地识别并评估潜在欺诈风险。一旦发现异常交易,系统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干预,通过阻止交易、冻结账户等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支付科技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融合发展是数字化时代的重要趋势之一,既带来了变革机遇,也伴随着风险挑战。为了推动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需多措并举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确保支付科技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融合发展取得实效。

  技术风险的复杂性。科技创新在为支付结算方面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技术风险。支付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加密技术的破解风险等,都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资金被盗。此外,随着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新的攻击手段也不断涌现,给支付机构和个人用户带来了更艰巨的挑战。

  法律与监管的复杂性。一是政策规范有待完善。支付科学技术创新的速度往往快于法律法规的制定速度,导致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存在滞后性。一些新兴支付方式和技术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可能尚未被纳入现有监管范围内,导致出现监管空白和漏洞,给支付机构和用户带来法律风险。

  此外,在金融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中,法律责任的界定需要考量其责任划分的综合性、责任主体的多样性、责任内容的特殊性、法律适用的复杂性等。因此,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划分及衔接需进一步明确。

  二是多头监管挑战。随着支付科技不断发展,支付行业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目前,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较为零散,分散于不同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法律中。这可能导致职责不清、执法部门之间协调性弱等问题,或引发重复处罚、处罚尺度不一、缺乏统筹、耗费执法资源等情况。同时,支付机构需要面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要求,还需要应对跨境支付等复杂场景下的监管挑战。

  用户教育与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当前,用户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意识正在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部分用户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导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资金被盗。因此,加强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提升是支付科学技术创新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融合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内控。一是数据泄露风险。支付结算业务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处理,一旦数据保护措施不到位,就可能导致数据泄露风险增加,损害用户的个人隐私权益,甚至引发社会问题。一方面,业务结构不适应个人信息统一保护的需求。个人金融信息在不同机构、不同业务中处于分散状态,难以实现统一保护;另一方面,部分支付机构对金融信息技术的管理能力不足,流程控制机制缺乏,重要岗位和外包机构存在管理风险。

  二是隐私保护难题。在支付科技创新中,如何平衡用户体验与隐私保护成为一大难题。支付机构需要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但同时也需要确保用户隐私得到充分保护。这要求支付机构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在数据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支付科技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并非矛盾对立、不可调和的,支付科技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融合的发展路径与策略,应基于二者平衡点,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原则下,基于具体支付结算应用场景,提出平衡发展的科学化策略和措施。

  强化技术创新与隐私保护的双轮驱动。首先,技术创新赋能风险防范力度。一是加强技术研发与专业力度,确保支付系统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定期对支付系统进行排查、监测及演练,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漏洞。二是建立支付产品和服务全流程审查制度,充分覆盖产品和服务的开发设计、定价管理、协议制定等各个环节,并对新增和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常态化、及时性管理。三是在引入新技术时,进行充分的技术验证、环境测试和风险评估,并在应用初期,采用小范围试点的方式,以降低可能出现的技术及操作风险。

  其次,注重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将隐私保护作为核心考量,确保新技术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应用和推广。一是完善隐私政策,制定清晰、透明的隐私政策,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加强数据加密,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三是遵循最小权限原则,限制对敏感数据的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上层监管、制度建设与基层宣教传播的两手共抓。首先,加强法律与监管应对的相关建设。一是立法跟进时效,加强对支付科技创新的立法工作,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支付科技创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监管空白和执法不力等问题。三是完善系统化法律法规管理,针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中缺失、薄弱环节做好补充、完善工作。

  其次,推动技术创新与监管完善的良性互动。一是鼓励技术创新,监管机构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支付科技创新作出指导性意见,指明发展方向,切实推动支付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升级。二是监管完善跟进,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监管机构应及时更新监管手段和技术,确保监管与业务相匹配,保障对支付结算方面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最后,提升支付机构宣教普及度。一是针对用户风险意识与支付行为,加强用户教育宣传,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普及个人信息保护及支付安全相关知识,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优化用户体验,简化支付产品的操作流程,减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误操作风险;并在支付过程中增加安全提示和验证环节,确保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性。三是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用户关于支付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

  强调合作意识,聚焦协同发展。首先,促进跨行业合作与数据共享标准化。建立合作机制。支付机构与相关行业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探索实践支付科技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发展平衡点,推动技术创新与隐私保护的协同发展。一是机构双方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方式和责任等事项。二是通过技术方法和管理措施建立信任机制,确保数据共享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其次,推动数据共享标准化。一是参与或推动制定跨行业数据共享的标准规范,确保数据共享过程中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二是在行业内推广标准应用,提高数据共享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数据共享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

  最后,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机制。从监管部门的执法趋势来看,越来越重视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间沟通协作。一是鉴于金融领域个人隐私信息的特殊性,具体监管行为应在统一监管标准下开展协同合作,通过建立跨部门的信息互通平台,破除行业数据壁垒,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强化一体追责力度。二是畅通沟通协调通道,确保支付机构与监督管理的机构之间、不同监管机构与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三是加强与国际支付机构和安全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网络支付安全挑战。